第一千七百一十四章邻居(4)
黄粱注视着男人向门口走来,两人的视线刚一交接,那人立刻喊了一声:“您就是黄粱黄先生吧?”
黄粱赶忙点头,回答道:“对,您就是刘志丹刘老师?”
圆脸男人露出亲切的微笑:“对,我就是刘志丹,走吧,咱们进去聊。”刘志丹和门卫打了个招呼,门卫将校门打开一条缝让黄粱走进校内。站在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刘志丹的身旁,黄粱和他边走边聊。得益于刘志丹开朗外向的性格,聊了没几分钟,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男人就可以自如地沟通交流。
“高中同学啊,果然是最亲近的人。”刘志丹感慨道,“最为纯粹的同学情谊。”
“是啊,高中毕业也有十几年了,我和很多大学同学都没了联系,但和相伴三年的高中同学们却几乎每年都要聚一次。也是因为我们之间还有‘老家’在维系的缘故吧。”黄粱张口就来,不假思索的胡说八道。
“确实是,毕竟一年到头在外漂泊,总有回老家的时候。”
黄粱点点头:“是啊,所以我们的友谊才能维持了这么多年。小雅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作为朋友的我一
定是要过来看一眼的。碰巧我来京阳市出差,工作方面的事情都忙完了,我挤出了一两天的时间,想要弄清楚小雅她为何突然人就走了。说实话,第一时间听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人都傻了,我做梦也想不到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没了啊。”
“是啊。”刘志丹皱了皱两道稀疏的眉毛,“平时在生活中,时不时的在电梯里我也会和王小姐聊上几句。王小姐很是随和,即便是陌生人,她也会报以真诚的微笑。说实话,我也挺难接受她这样的年轻人就这样不清不楚的走了。”
“我听您妻子说,小雅在坠楼之前和一个男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您夫人说您听到了。”
“”是有这么回事。咱们还是挑个安静的地方说吧。”刘志丹向四周看了看,转身向几乎没什么人的排球场走去,黄粱跟在他身后。两人来到了靠近围墙的排球场后,刘志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递给黄粱。黄粱接过烟,拿出打火机为两人点上了烟。两个男人就这样站在围墙下边抽烟边聊。
“那天晚上我碰巧在家中请朋友吃饭。顺便说一句,我朋友可
是一名新锐作家。”
“作家?”黄粱挑起一侧眉毛,“他的大作我可能拜读过吧。”
“你应该没有看过他的。我朋友写的的受众是那些十七八岁的学生。我现在教的那些学生中,有很多都是他的忠实迷。”刘志丹兴致勃勃的说,“我朋友写的都是一些校园题材的小说。”
“哦,这方面的我看的少。”
“哈哈,全都是一些小姑娘喜欢看。抱歉,有些跑题了。”刘志丹轻咳一声掩饰尴尬,“那个...对,那天晚上我请我朋友吃饭。我们俩是大学同学——不是一个寝室的,但挨着住。相比于他,我在学方面的天赋就差得多了,不过他也是熬了好多年,最近几年才刚刚混出头来,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抱歉,又跑题了,咳咳。因为他又要出新了吗,所以我就请他来家里吃顿饭。庆祝一下。
“您朋友出新,您请他吃饭?反过来了吧,不是应该他请您吃饭吗?”
“哈哈,等新正式出版上市后,我肯定是要狠狠宰他一笔的,不过现在嘛,我先请他吃顿饭,毕竟人家主动要求了,而且他在新
里面也提到了我的名字。就是在感谢的人里边,我朋友写上了我的名字。”刘志丹难掩脸上得意的表情,似乎能在正式出版物上印上自己的名字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其实我也没帮什么忙,只不过给他提了几个小意见,有关现在校园生活中真实的一面。对了,你想看他的新吗?设计得相当精美。”
虽然对这本校园题材的新毫无兴趣,黄粱还是保持着微笑,装出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去看刘志丹的手机,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一张新的封面照片,这是一本主题色为白青两色的,的确很漂亮,不过并不符合黄粱的审美,在他看来有些优柔造作。
的名字倒是非常硬朗,《寒蝉》。腰封上印有一个男人的半身照,是一位身穿高领羊毛上衣的男人,四十多岁的模样,他留着背头,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质彬彬、儒雅随和。
留意到黄粱的目光,刘志丹用自豪的语气说道:“这人就是我朋友,真是人比人得死啊,我都这样了,这老小子竟然越来越帅了。”
“您朋友的外形相当出众啊。”
“是啊,
上学的时候就受欢迎,现在更别提了,人家毕竟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哎,真是羡慕不来呀!想当初他还抄我作业呢。”
黄粱耐着性子和刘志丹回忆着加了N层滤镜的大学回忆。还是刘志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跑的有些远了,主动将话题拉回到王小雅的身上。
“那天晚上我不是请朋友吃饭吗,吃完饭后,我媳妇去厨房收拾碗筷,我就和我朋友去阳台上闲聊,抽根烟。家里有孩子,我媳妇规定只能在阳台上抽烟。我记得当时已经是半夜了,我平常十一点左右就上床睡着了,那天因为招待朋友,还喝了点儿酒,人就特别兴奋,大半夜也不困。我女儿早就睡着了。
“我朋友的兴致也很高,也正常,毕竟是出新这种大事,他不住嘴的说着美好愿景,说什么一定要拿下几个大奖,销量一定要破百万大关什么的。我们俩就吹着凉爽的夜风闲聊天。那天晚上的天气说实话不是很好,夜空中布满乌云,月色朦胧,连城市的灯光都有些昏暗。就在我和我朋友聊得正过瘾的时候,我突然听到楼上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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