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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独立调查小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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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接电话的人说,打来电话的人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可能是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吧。很遗憾,哥哥我没能亲耳听到这通电话,不然肯定能推断出更多的消息来。”黄粱不置可否的怂怂肩,任由王建仁撇着大嘴自吹自擂。

“总之啊,那女人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8月8号的晚上,大概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她透过窗户看到楼下的街道上有一个戴着面具的人在奔跑。”

“戴着面具?什么面具?”黄粱问。

“就是那种劣质的塑料面具,可能是孙悟空或是猪八戒,就那种。可能是因为那天下雨的缘故,能见度不高,那女人在电话中没能说明白具体是哪个人物的面具,总之她在案发时间段看到过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在自家窗外的街道上奔跑,而且没打伞。

“如果没有戴着面具的话,这可能只是哪个出门没带伞的倒霉蛋,不过在那种天气戴着面具狂奔在距离案发现场仅仅两条街远的街道上,这的确很难不让人展开联想,你说是吧,梁子。”

黄粱故意唱反调:“可能就是个变态呗。”

“当然可能是个变态,不过既

然这么多要素全都能对应的上,那咱们就得去实地转一转。咱们现在就在赶往哪条街的路上。哥哥我打算啊,咱们先去案子发生的那条小巷转一转,然后从那条小巷一路走到来电人说的那条街,大致还原一下可能是凶手的那个戴面具的人的逃跑轨迹。”

“行,就照你说的办。”黄粱有气无力的说,“反正我都已经上了你这条贼船。”

“哈哈,怎么感觉你还不情愿呢?多酷啊,咱哥俩再次联手,而且还是独立调查小组!听着就霸气。有没有种黑色电影中两名孤胆英雄去面对穷凶极恶的恶势力的赶脚?”

“行那我当孤胆好了,你当英雄。”

“你今天怎么了?怎么感觉有点病怏怏的?”王建仁好奇的瞥了黄粱棱角分明的侧脸几眼,“感冒了啊?小年轻可不能不注意身体。”

“没啥,就是觉得有点累吧,今天听了太多的负面消息。”

“那你是没看到那姑娘的尸体都成什么惨样了,你要是亲眼看过的话,单单是涌出来的愤怒都足够让你夜以继日的投入工作。”王建仁表情严肃的说,“这名凶手就TM是个疯子,梁子

,咱们必须把这人逮住!”

“放心好了,肯定能的。”

将这辆吉普车停在残破不全的马路牙子旁,黄粱推开车门走下车,他站在了这条笔直的小巷的一侧入口。

这条无名小巷十分狭窄,最多能够容纳两个王建仁这种体形的人肩并肩的行走。巷子并不长,一眼就能看到尽头,不过由于巷子内每隔几步就堆放着些无人认领的杂物或垃圾,本就捉襟见肘的空间变得更加拥挤。

王建仁大踏步的走进这条不知道来过多少次的小巷。黄粱迟疑了一下,才跟了上去。走到大概小巷中段的位置,王建仁停下脚步,他钻过拉起的警戒线,指着由两条警戒线围起的长方形区域内的用白线标识出的被害人尸体的位置。

“就是在这杀的人,”王建仁指着脏兮兮的地面说,“然后凶手就把被害人的尸体给毁了容。这孙子甚至没打算把尸体藏起来!就这么光明正大的丢在巷子里,然后就逃走了。”

“凶器呢?凶器也带走了吗?”

“找不到凶器,应该是拿走了。一并被这孙子拿走的还有这名被害人身上所有的私人物品,甚至有一大块她

身上穿的裙子!至少咱们的人赶到时,这名受害人身上穿的裙子已经是破破烂烂的,就只剩下不到一半。

“也不清楚那消失的衣服究竟是被凶手拿走了,还是说是被其他什么玩意从尸体上给撕了下去。不过从残留衣物的痕迹可以判断是遭受到了某种巨大力量的撕扯。”

黄粱点了下头,注视着姿势扭曲的人形轮廓,问道:“被害人有遭到侵犯吗?”

“那倒没有。可能是没时间吧,不过我想那名凶手之所以把被害人身上的裙子撕了个稀烂,肯定不是因为他相中了那布料或是相中了花纹。要不是时间地点太不合适了,这孙子肯定不会一走了之,直接就把尸体丢在这里。”

“行吧...”

“虽然尸体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但至少这姑娘没有遭受太多痛苦。”王建仁婉惜的说,“她是直接被刀刺中了后心,死的很利索。我想她根本就没和那名凶手打上照面吧。也就更不可能从死者的手指甲中提取到什么皮屑之类的生物检材了。”

黄粱默默的听着王建仁复述现场的情况,在这一块被警戒线围起来的狭小区域内来回走了几

趟,用自己的脚丈量着案发区域。他当然清楚,当警方人员第一次赶到现场时,他们所要勘察的区域要远比这一块被两条警戒线围起来的区域大得多,他们肯定是把这条小巷的每一寸土地全都亲手丈量过了!

但那是在一个雨夜发生的凶杀案件,从天而降的雨水冲刷了地上的所有痕迹。老天爷并没有因为人世间发生的罪孽就将雨势减弱,它看过了太多悲欢离合,一个女人的悲惨命运不会让它止住雨水。

黄粱试图捕捉到残留在案发现场的那股气息,但无论他怎么去体会,在过去了整整16天后的这个下午,他无法将自己带回到案发时那个下着雨的夜晚。黄粱最终放弃了,他走回到人形轮廓旁,看着它在心中默哀了半分多钟,然后就叫上王建仁翻过警戒线走出这条小巷。

黄粱和王建仁没有直接返回车上,而是用双脚行走在可能是那名带着劣质塑料面具的凶手在案发当晚逃窜的路径上。王建仁明显已经对四周的街道环境非常熟悉,他完全是不加思索的走在前面,大步流星的向着明确地点走去,黄粱只能小跑着跟在他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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