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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好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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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林程程说:“你应该见过那种霹雳手套吧。”

“啊,知道,就是五个手指头露出来的那种。”黄粱依稀还记得在他上小学的那段时间,这种只为装酷用的手套十分流行,有些孩子买不起霹雳手套或是爸妈不给买,就把原本好好的手套用剪子剪开,自己动手做霹雳手套。

现在这种东西倒是不常见了,但在十几年前,满大道都能看到戴着露出手指头的劈雳手套的半大孩子,觉得那简直酷毙。

好吧,现在连酷毙这个词也没有年轻人说了,一代新人换旧人啊。黄粱在心中无奈的苦笑几声。

丝毫没有察觉黄粱心中小剧场的林程程自顾自的说:“你要是知道霹雳手套是啥的话,应该就能理解我们为什么管他叫大霹雳了。”

“是因为他成天戴着一副霹雳手套吗?”

“那倒不至于,虽然这人不学无术,但也没蠢到那第一步,穿着倒挺正常的,就是一身灰色的西服。是因为他的袜子。”

“啊?袜子吗?”

“对,他穿着霹雳的袜子。”林程程笑着说。

“霹雳的袜子...”黄粱重复了一遍,立刻意

识到这究竟是怎样一双袜子,不禁哑然失笑,“也就是说这个大霹雳天天穿着露脚趾头的袜子上班。”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天天穿着,不过有一次他在公司那溜达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脚下拌蒜,就摔了个人仰马翻,鞋都甩丢了。所有人都看到了他露在外面的大脚趾和小脚趾。也不知道是谁那么无聊,开始管他叫大霹雳,一点点的,所有人私底下都开始管他叫大霹雳了。”

回忆着几年前的趣事,林程程脸上不禁浮现出几分轻松的笑容,“那时候还有不懂事的实习生,向他汇报工作时不小心管他叫大老师呢,就很奇怪。我想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公司内的外号叫做大霹雳,不过碍于他叔叔的面子,倒是也没有人欺负他。至少没有敢明面上就用这种有些侮辱性质的外号称呼他。”

“好吧,那这个大霹雳为什么对艾雯雯格外钟情呢?”

“我想这应该和他会错了意有关吧,他觉得艾雯雯对他比较友善,可能是对他有好感,但其实艾雯雯的性格是对谁都特别友善。无论对方是个大帅哥还是大霹雳,她都不会看人下菜碟。所以说你们男人

有时候真的很自恋,即便是一个天天穿着破袜子上班的人。”

黄粱很不想因为一个绰号叫大霹雳的人被扣上自恋的帽子,但他同样很清楚林程程说的没有错,很多男人——包括黄粱自己在内——都是异常自恋。

这种自恋就体现在即便对面那个不认识的美女只是露出礼貌的微笑,大多数男人也会在下一秒钟就构想出两个人一起去幼儿园送孩子的画面。

男人都这样,无论老幼。

无奈的摇摇头,黄粱接着问道:“除了跑到艾雯雯家楼下偷窥之外,这个大霹雳还做过什么让人无法理解和忍受的举动吗?”

“这个我就不太知道了,因为我和艾雯雯也没聊过这个人太多事情。可能就是想默默关注着艾雯雯吧,毕竟她那时候有男朋友是公司里人尽皆知的事情。也是因为之前出过这档子事,因此在听艾雯雯说她可能被人跟踪、而且那人还肯定不是沈城,我就说那说不定又是大霹雳卷土重来了。”

“艾雯雯是什么反应呢?你还记得吗?”

“我们俩是语音聊天,所以我也看不到她当时的表情,不过从她的话语中,我能感觉到她似乎并不

认可我的设想,毕竟这听着也确实有点太不靠谱了,她离开那间公司已经快有三年了吧。

“都过去这么久了,那间公司现在还有没有都不一定,更何况是那个成天在公司里闲逛混日子的大霹雳了。说不定那个男人早就回老家了,据说他家并不是京阳市本地人。”

“好像没有几个是京阳市本地人。”

“对呀,放眼望去全都是外来人。这就是一座由外地人构成的庞大都会,京阳赚钱京阳花、一分别想带回家。”林程程感伤的一笑,“这么多年来,我和艾雯雯还有很多像我们一样的在外漂泊的人,每天辛勤工作,忙到回家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可最终得到了什么呢?只不过是给房东、给餐馆的老板打工罢了。

“还有可能像艾雯雯这样被坏人夺去生命,她才30出头啊,就这么早走了,她还跟我畅想过,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要是我和她到0岁的时候都没能把自己嫁出去,我们俩就一起搭伙过日子。

“当然,我们俩不是那种关系啊,我们都喜欢男的,只不过碰不上合适的而已。唉,讲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这一幕有多么美好,现

在回首望去,哎...虽然她去世才不过几天而已,可我却觉得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艾雯雯这一死,我心中的某样东西也跟她永远离去了。要是真的能够和她一起共度晚年的话,或许这漫长的人生也不会这样枯燥乏味吧。”

“或许吧。”黄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他只是笨拙的一言不发。两人间的对话戛然而止。

在林程程离开回家之前,黄粱从她口中打听到艾雯雯之前工作的那间公司的具体地址,好在林程程手机中仍没把那间公司的地址删掉。

得到这一信息后,黄粱并没有着急开车返程,而是继续坐在这间没什么顾客光顾的烤串店。把这间公司的名字输入到搜索框中,搜索结果显示这间公司目前运营状况良好,甚至都已经上市了。这多少让黄粱心里有了底。

既然公司还在,找到那个什么大霹雳的下落应该不成问题,就明天再说吧,天已经很晚了。

在离开这间烤串店前,黄粱专门给张芷晴打包了一份宵夜。虽然他自己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多买了几根鸡肉肠,打算给豆眼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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