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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地鸡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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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默默点了下头,门窗的确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昨天他和二姨进到这间平房时,也的确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不过要是不通过门窗也能进入到这间平房呢?黄粱的视线看向了厨房的位置,却没能找到烟筒。

李勇猜透了他心中的想法,冷笑着说道:“这栋房子的烟筒是假烟筒,装饰性的。抽油烟机的那个孔只能伸进来一条手臂,脑袋都伸不进去。所以说通过其他方式是不可能进出这栋平房的。”

黄粱不死心的又问了一句:“那要是从地下呢。既然地下空间被彻底改造过,说不定就留有可以供人通过的通道。”

“事实上并没有,我已经拿到了这间平房改造的图纸。图纸标识的十分清楚,那些下水管道的粗细根本不可能容纳一个成年人通过,除非凶手是一只和那只猫一般大的生物。”

黄粱顺着李勇手指的方向看去,在位于客厅角落中的猫窝中趴着那只异瞳狮子猫,懒洋洋的躺在窝里正在睡大觉,胡子伴随着呼吸轻轻抖动。

注视着这只无忧无虑、晒着太阳的猫,黄粱的心情很是复杂。这只猫还不清楚自己的生活已

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它之后该怎么办呢?应该没有人会收养它吧。黄粱摇了摇头,把视线从这只叫做‘喝水吗’的猫身上收回,将注意力放回到这起诡异的案件上。

他突然想起方才自己在金爷卧室的衣柜顶上发现的那些痕迹,就赶忙把手机掏出来,将那段视频放给李勇看。

李勇只瞥了两眼黄粱的手机屏幕,就没了兴致,“这视频我看过很多遍。你昨天拿给我之后我就看了,没什么稀奇的。不就是衣柜顶上落了一层灰,然后可能是这只猫跳到衣柜顶上留下的脚印嘛,有什么值得一看的?”

“这个...确实是...”黄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确,就像李勇说的那样,充其量只能证明这只猫弹跳还不错。

将手机收回,黄粱扫视着自己身处的这间平静的平房,或许是因为凶杀案发生在地下的卧室里,凶残的气息并没有污染到客厅,眼中的一切看起来都那样祥和、平静,似乎下一秒钟,那个白发苍苍的身影就会从楼梯口走出来,对来到自家的客人们询问是否要喝茶。

黄粱叹了口气,只能接受目前的事实。“

看来要么是意外,要么是金志成激情杀人啊。”

“你对这件事情是怎么看的呢?”李勇问。

“我吗?”

“对,你之前不是在总局当刑警吗?我听说你离职之后也一直在帮着总局破案,我好像是在哪几篇报道中看到过你的名字。”

“那个啊...其实也没什么。”支吾了几句,黄粱赶忙把话题转到对案子上的看法,“我觉得吧,这案子很奇怪。考虑到在案发当晚,这一栋平房内就只有金三路和金志成这一对感情不融洽的父子,所以乍看上去,应该就是金志成激情杀人。但是我觉得金志成的种种表现有些不太对劲。”

“具体说说。”

“首先,把如果真的是他用那柄桃木斧杀死了金三路的话,为什么金志成在杀人之后又隔了几个小时,才匆忙开车逃离?他本可以杀完人之后就立刻开车走人。但是从金爷遇害身亡到我看到他开车驶离这座村庄,至少间隔了有到5个小时。这一期间他究竟在忙些什么,又是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逃离?”

“这个嘛...的确是很奇怪。不过也有可能是杀完人之后他就昏睡过去了。像

是激情杀人——尤其是第一次杀人的人,很多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由于太过激动、兴奋,直接昏厥了。他可能是失去意识了,几个小时苏醒过来之后才匆忙逃离。”

“那也不对呀。”黄粱皱眉说道,“如果真的是他用那把桃木斧杀死的金爷,不可避免的,金志成的身上应该会沾到血迹。可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虽然光着身子,但是身上并没有血污。如果他是光着身子去杀人的话,那身上沾到血污,他肯定要去浴室中清理身体。”

李勇不由自主的点了下头。

“你们在浴室中有发现微量血迹吗?”

“没有。”李勇摇摇头,“浴室和卫生间都没有。而且除了卧室之外,其他地方能检测到的血迹也极其微量。”

“好吧,那就不对劲了。”

“还有一种可能。”李勇说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杀人时,金志成身上的确穿着衣服,或许是血液飞溅到了衣服上,没有弄脏他的身体。也可能是身体的确弄脏了,但当时他车速太快,你根本没注意到——”

“不可能,我记得很清楚,他的脸和上半身都没有。”

李勇明显对黄粱的

说法不怎么相信,他自顾自的说下去:“如果是金志成行凶时衣物上沾到了血迹,他大可以在逃离的时候带着衣服一块走,这也就能解释了为什么他当时是光着上半身、只穿了一条睡裤。

“因为他的睡衣上沾到了血迹,所以他不敢穿在身上,也不能留在案发现场,就直接带着逃离了。”

“倒是解释的通。警方在找到金志成后,有发现他穿着的那套睡衣吗?或是其他衣物。”

“没有,这人返回家中后,就把那些衣物给处理。怎么问他都不肯说出把衣服丢到了什么地方。反正他家中公寓是没有。可能是开车逃离的时候,沿途随手丢到了什么地方吧。”

“这还真是不好下判断啊。”黄粱皱了皱眉头。如果金志成心中无愧的话,他没有必要做这种多此一举的动作。这只能让他的所有行为看起来更加可疑。事实上他的所有行为都透着不打自招的意味,他如果真的不是杀人凶手的话,没必要第一时间逃离,而是去应该报警,更不应该把自己穿着的衣服处理掉。

“所以说李警官,您是认为这不是一起意外,而是金志成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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