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姐弟(3)
“原来如此,你继续。”
王帅轻咳一声,接着说道:“因为不知道我爸住在哪间卧室,我们俩就先去的远离那女人的卧室。一推开门就发现我爸就躺在床上,只不过脖子被人割出个大口子。一看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拉住我姐不让她扑过去。”
“我当时真的吓傻了,我是第一次见到死人。而且...而且死的人还是我爸爸。”王丽哆哆嗦嗦的说,“我弟拖着我,把我拉出那间卧室。我真没想到等待我们的是这幅场面!我们俩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还是我弟弟提出去看看小卧室里什么情况。”
“因为我不确定这间屋子里究竟有几个人。说不定还死了其他人。”王帅接话道,“幸好那间小卧室里没有人。既没有死人也没有凶手。然后我就和我姐从那间房子里逃走了。”
“你们就没有想到要去报警吗?”王建仁怒气冲冲的问,“要知道死的可是你俩的父亲!”
“我俩当时哪还顾得上想这些?”王帅不服气的反驳,“就是慌乱的跑下楼梯。我们一口气跑出去好远。我俩都站不住了,我姐蹲在路边哇哇大哭,我就在一旁陪着她
。我那时脑子一片空白,根本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然后呢?你们俩又做了什么?”
“我俩就直接去火车站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事。报警的话,又该跟你们说什么?我们没什么可说的,就是一拽门就开了,进屋一看发现倒在床上的我爸的尸体。我们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这又不是我们的错!”
“行了行了,小伙子,你别激动。”老警察冲着站起身的王帅摆摆手。
“都是小孩子,碰上这种事情难免会犯蒙。”李娟站出来为自己的子女辩护,“谁能想到大过年的,王强能死在自己家里啊?警察同志,我们这算是主动交代,对吧?孩子还小,你们不会忍心处罚他们吧?”
“再说!”王建仁生硬的说,“你们怎么又突然想起把这件事说出来?”
李娟立刻说道:“是前天,这俩孩子突然跑回家里,跟我说了他们在王强死的那天做的事,我就特别生气,没想到这俩孩子给自己惹上这么大的麻烦。说心里话,这件事跟不跟你们说也没啥必要,反正他俩也没看见凶手是谁。
“说出来也是给你们添麻烦,我就寻思就
这样算了。但这俩孩子从王强家里拿走了一样东西,他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问我怎么办。
“我一看发现这东西可能至关重要,犹豫了几天,我还是想着把那东西交给你们,也算是我为王强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之后他的事和我们娘几个一点关系都没有!”
“什么东西?”王建仁来回打量着王帅王丽姐弟俩,“你们从案发现场拿走了什么?”
“是、是一封信。”王丽用蚊子般的微弱声音回答。
“一封信?什么信!”
“应该是...应该是徐莉写给自己孩子的信吧。”王丽嘟囔道。
“徐莉写给孩子的信?信的原件在哪儿?我看看!”
李娟拿起放在椅子扶手上的手拎包,从中拿出一封信。王建仁强忍住骂人的冲动,戴上手套从李娟手中接过这封已经皱巴巴的信,从黄色信封中抽出一张信纸。
这张折了三折的信纸上有几百个手写字,黄粱快步走到王建仁身后,一同查看这封疑似是徐莉写的亲笔信。
信的内容十分简单,出现最多的字眼是对不起。这封信是出自一个心中有愧的母亲之手。想要对不在身边的孩子忏悔
。对这些年来缺失的陪伴表达歉意。写信的人不会什么华丽的辞藻,只用朴实的语言写下对孩子的亏欠。
在这封信的结尾,徐莉对几年没见过面的儿子诚恳道歉,落款写的是:对不起你但仍然爱你的妈妈。
把这封信反复读了几遍,王建仁抬头看向李娟母子三人,“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他大声质问道。
“你把孩子吓到了!”李娟伸手护住自己的一对儿女,“他们怎么知道这封信重不重要?”
“这是被害人的亲笔信,你说重不重要?”
“有啥重要的,”李娟不屑一顾的撇撇嘴,“那封信里边也没说杀死王强的凶手是谁啊。要我说就是这个徐莉惹的祸,王强连床都下不了,他上哪儿惹来这么大的麻烦?就是徐莉这个丧门星,坑了自己前夫还不算,还得把王强给克死了!
“她还差点害到我的孩子,要是那天小丽和小帅他们早一会儿去,撞见了被徐莉引来的杀人犯,我的孩子不也完了吗?你们不去抓人,对我的孩子发什么火!”
王建仁恼羞成怒的想反驳几句,却被一旁的黄粱按住肩膀。强压怒气,王建仁
把信放回到信封里,交给一旁的警员,让他立刻拿去进行笔迹鉴定。
做了几个深呼吸,王建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王丽和王帅这对姐弟问道:“除了这封信,你们还从案发现场拿走了什么?”
王丽急迫的说:“就这一封信!是在小卧室的枕头底下发现的。我弟看到了那封信露出来的一角,然后就抽出来了。我和我弟是离开大栋房子后,都到了火车站才发现我弟手里捏着这封信。我俩当时也不敢回去啊,担心要是被你们知道了,肯定得说我俩。所以我俩就寻思直接丢掉——”
“丢掉!”王建仁提了个高八度。
“我拦着我姐,我想这封信可能有用,就留下了。我们俩知道做错了,警察叔叔,请您原谅。”王帅把头深深底下,额头都快要撞上膝盖。
“......你们真没再拿别的东西?”
“真的没有了,警察叔叔。我们俩当时根本不敢在那间屋子里逗留。小帅,咱俩好像在那里边就待了不到五分钟吧?”
“可能多一点,但不超过十分钟。姐,我记得咱俩进去的时候是9点36分,咱俩坐进出租车才9点52分。”
↑返回顶部↑